韓國正準備推進其虛擬資產收益稅的計劃,預計明年1月開始實施。 國家稅務局 正在與該國五大虛擬資產運營商——Upbit、Bithumb、Coinone、Korbit 和 Gopax——合作,以最終確定詳細的收集和報告標準。
根據現行所得稅法,從明年1月1日起,超過250萬韓元的利潤將按22%的綜合稅率徵稅,其中包括20%的所得稅和2%的地方所得稅。
經濟財政部駁斥了有關加密貨幣稅不公平或構成雙重徵稅的批評,此前金融投資收益稅已被取消。該部所得稅司司長文京浩在5月7日召開的緊急論壇上表示,虛擬資產稅應按計畫於2027年1月1日生效,他認為收入應在其產生地徵稅。
他還補充說,對虛擬資產徵稅的法律依據是先前透過2020年12月通過的立法確立的,不應將其視為依賴單獨的金融投資收益稅制度。
文京浩也表示,對虛擬資產免稅而對其他形式的金融收入繼續徵稅是不合理的,並指出主要股東、海外股票和非上市股票已經需要繳稅。
針對分類方面的擔憂,他表示,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虛擬資產被視為無形資產,因此雜項收入是最實際的稅務類別。他也表示,這種方法也可以涵蓋質押收益。 airdrops 和類似活動,且不造成法律上的歧義。
該部會進一步駁斥了有關虧損結轉的擔憂,並表示這種處理方式目前也尚未完全適用於其他金融產品。該部會還否認了雙重徵稅的說法,並解釋說增值稅不適用於虛擬資產本身,而是適用於交易所提供的經紀服務。
文京浩表示,韓國國稅局已建立必要的電子基礎設施,並將繼續透過海外帳戶申報規則和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擴大監管能力。有關質押和其他交易類型的詳細指導預計將透過未來的稅務公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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