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門事件醜聞後,吉米·卡特總統簽署了《總統記錄法》使其成為法律。該法要求每位總統離任時,必須將官方總統記錄移交給國家檔案館。
2022年,唐納·川普總統離任後最初拒絕完全遵守,迫使國家檔案館前往海湖莊園取回大量記錄,包括機密文件。後來,FBI執行了搜查令以取回更多機密材料。
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調查了川普處理機密文件的方式,2023年大陪審團部分依據《間諜法》起訴了他。該案於2024年被艾琳·坎農法官駁回。
週四,唐納·川普總統的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發布意見書,聲稱《總統記錄法》(PRA)違憲,據NBC新聞報導。
該意見書主張川普總統不必在任期結束時移交其總統記錄,NBC補充道。
NBC報導稱,T. 艾略特·蓋澤在意見書中寫道,PRA「超越了國會的權力,並且是以犧牲總統職位的自主權為代價,指出國會無法命令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文件送交檔案館」。「這一決定表明總統不會將其文件移交給檔案館。」
該意見書為一份備忘錄,內容為:「您詢問1978年《總統記錄法》(『PRA』或『該法』)是否合憲。我們的結論是不合憲。」
《紐約時報》的查理·薩維奇評論該意見書「為川普在2029年主張有權帶走所有文件做好準備——尤其是如果他真的先發布全面解密令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