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如今正面臨歐盟的又一次反壟斷打擊,而這次可能是歐盟《數位市場法》迄今為止開出的最大罰款。
德國報紙《商報》(Handelsblatt)週一報導,布魯塞爾即將對 Alphabet(納斯達克:GOOG、GOOGL)處以高達三位數百萬歐元的罰款,原因是 Google 在搜尋結果中優先顯示自家服務的方式。

此報導發布不久前,歐盟剛與美國達成關稅協議並付諸實施,因此與另一家美國科技巨頭的新一輪交鋒可能為跨大西洋關係增添新的緊張氣氛。
《商報》表示,針對 Google 的調查程序已接近尾聲,但最終決定仍有待歐盟委員會主席烏蘇拉·馮德萊恩拍板。
烏蘇拉預計將在夏季休會前作出決定。若罰款按計劃落實,將成為《數位市場法》實施以來開出的最高罰款。
歐盟委員會於 2025 年 3 月啟動針對 Google 搜尋的調查,審查 Google 是否利用搜尋引擎將更多流量導向自家服務,而非公平對待競爭對手。
歐盟委員會表示,其主要目標是強制合規,而非單純徵收罰款。委員會發言人 Thomas Regnier 表示,監管機構仍在與 Google 就可能的補救措施進行溝通,並明確表示,若談判未能取得成果,布魯塞爾將採取行動。
"即使我們正在就未來解決方案進行談判,我們也將毫不猶豫地盡快推進後續步驟,"Thomas 表示。
Google 否認《數位市場法》改善了用戶搜尋體驗的說法,並表示其在歐洲已作出的調整削弱了產品品質。
"我們根據《數位市場法》對搜尋功能所做的調整,代表了該產品歷史上最大的降級,為歐洲用戶帶來了次等體驗,卻讓少數具有自身利益的投訴方從中獲益,"一名 Google 發言人據稱如此表示。
當然,這並非 Google 與歐盟反壟斷執法官員之間的首次重大衝突。2010 年,歐盟針對 Google 的壟斷地位展開多項反壟斷調查,其中三項調查最終導致歐盟提出指控,涉及 Google 搜尋、Android 及 Google AdSense。
Google 在三項調查中全部敗訴,合計罰款總額超過 80 億歐元。因此,《數位市場法》下的相關案件早在意料之中。
例如,第一起案件涉及 Google 對智慧型手機製造商的待遇。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說法,Google 強制要求製造商在其設備上預裝特定 Google 應用程式,並使移動設備難以使用可能與 Google 自家系統競爭的客製化 Android 版本。
應用程式捆綁銷售是監管機構的另一項關切。他們指控 Google 以某種方式使部分應用程式相互依存,導致手機製造商為獲得核心應用程式的訪問權限而不得不預裝更多 Google 應用。歐盟委員會認為,這種行為不難理解——強大移動應用平台的擁有者傾向於保護其他產品。
最終,於 2018 年 10 月,Google 修改了向製造商提供服務和銷售應用程式的方式。例如,公司允許手機和平板電腦製造商在無需預裝所有 Google 應用的情況下取得 Google Play 商店的授權。但若製造商仍希望在設備上預裝 Google 應用,則無需為後者支付授權費用。
其後,於 2019 年 3 月,Google 承諾歐洲 Android 用戶在安裝時將獲得替代選擇,用戶可從多個瀏覽器和搜尋引擎中進行選擇,而不再僅限於 Chrome 和 Google 搜尋。
此外,歐盟委員會於 2020 年審查了 Google 收購 Fitbit 的計劃,並於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附加特定條件的情況下批准了此次合併。
在廣告方面,2025 年 9 月 4 日,歐盟委員會以 Google 在廣告技術市場存在反競爭行為為由,對其處以 29.5 億歐元(約合 34 億美元)的罰款。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反壟斷機構於 2021 年 5 月啟動了對 Google 廣告業務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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