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報導,一個共和黨團體未能證明某大學因涉嫌反猶太主義而將其禁止,違反了其第一修正案權利。
據《紐約時報》報導,佛羅里達大學大學生共和黨人於三月被學校禁止進入其蓋恩斯維爾校園,起因是一張照片流傳開來,顯示兩人行納粹敬禮。

成員否認與該照片有關,但據《紐約時報》報導,該團體已被指控有反猶太主義及種族歧視行為。佛羅里達大學主張,驅逐該團體的原因是全州校園共和黨組織撤銷了其章程,蓋恩斯維爾分部已不再具有任何官方附屬關係。
據《紐約時報》報導,來自塔拉哈西美國地方法院的聯邦法官馬克·沃克在裁定該團體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佛羅里達大學侵犯其言論自由權利後,駁回了該團體提起的訴訟。
沃克還裁定,大學有充分理由,因為佛羅里達州共和黨或其校園附屬機構從未授權該團體使用「Republican」一詞。據《紐約時報》報導,該報未能立即聯繫到大學共和黨組織的律師置評。佛羅里達大學拒絕就此事向《紐約時報》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