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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尼拉,菲律賓 – 反貪法院(Sandiganbayan)在另一起豬肉桶案件中判定商人珍妮特·林·納波萊斯(Janet Lim Napoles)有罪,並判處她再增加兩個終身監禁刑期。反貪法院還判處與該計劃有關的其他五人有罪。
在12月5日星期五的165頁判決中,反貪法院第三分庭認定他們與一名國會議員共謀,將超過4000萬披索的優先發展援助基金撥款轉移到由納波萊斯相關基金會運營的虛假項目中。
在此案中被起訴的本格特代表塞繆爾·當瓦(Samuel Dangwa)於2019年去世,導致對他的指控被撤銷。對其共同被告的審判繼續進行。
國家生計發展公司總裁貢德琳娜·阿馬塔(Gondelina Amata)因貪污被判處終身監禁,因貪污瀆職被判處六年徒刑。
前技術資源中心副總監丹尼斯·庫納南(Dennis Cunanan)因貪污被判處一個刑期,另外因貪污被判處12年,因貪污瀆職被判處18年。
前技術資源中心集團經理馬·羅薩琳達·拉克薩馬納(Ma. Rosalinda Lacsamana)因貪污被判處10年,因貪污瀆職被判處六年。
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基金會總裁邁琳·恩卡納西翁(Mylene Encarnacion)被判處終身監禁,因貪污被判處兩年,因貪污瀆職被判處12年。
國會工作人員歐文·當瓦(Erwin Dangwa)因貪污被判處10年,因貪污瀆職被判處六年。
反貪法院在由副法官羅納德·莫雷諾(Ronald Moreno)撰寫的判決中,副法官埃德加多·卡爾多納(Edgardo Caldona)和亞瑟·馬拉巴吉奧(Arthur Malabaguio)一致認定納波萊斯犯有六項貪污公款罪和六項違反反貪污和腐敗行為法的罪行。
法院引用了舉報人本赫爾·盧伊(Benhur Luy)、審計師艾格尼絲·阿爾法法拉斯(Agnes Alfafaras)和反洗錢委員會副主任阿爾文·伯米多(Alvin Bermido)的關鍵證詞,他們追蹤了交易並幫助調查人員追查資金流向。
納波萊斯因兩項涉及1000萬披索和900萬披索的貪污指控被判處終身監禁,超過了880萬披索的最高刑罰門檻。她因其他四項貪污案件被判處10至17年不等的刑期。
對於六項貪污瀆職指控,她每項被判處六至10年不等的刑期。
法院還對貪污案件處以高達4400萬披索的罰款,並命令她向財政部支付相同金額作為民事賠償,從判決生效之日起按6%的利息計算。
法院完全相信盧伊的證詞,表示沒有證據表明舉報人本赫爾·盧伊出於不當動機行事,或者納波萊斯曾指控他有不當行為。
反貪法院表示,伯米多的證詞顯示,銀行交易與盧伊賬本中記錄的支出相符,並已記入被告的賬戶。
法院指出,這些資金流動發生在據報向國會議員支付佣金的同一時期,以及在特別撥款發放令(SARO)正在處理期間。
特別撥款發放令是由預算管理部發出的文件,授權政府機構接收和使用特定項目的資金。
"綜合這些事實,指向一個明確的結論:原本用於合法農業計劃的資金被挪用於回扣。因此,很明顯這些資金被挪用作為回扣,而非用於其預期目的,"判決的部分內容如此寫道。– Rappl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