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宣布針對微型企業的新豁免規定,取消提交經審計財務報表(AFS)作為年度報告一部分的要求。
根據於1月20日發布的2026年第4號備忘錄通告,總資產或負債不超過300萬菲律賓披索的股份制及非股份制公司,現已豁免強制性審計。
豁免門檻先前設定為60萬菲律賓披索,新限額代表豁免門檻大幅提高。
SEC主席Francis Lim表示,此項改革旨在讓小型企業的合規要求更為合理。
符合豁免資格的公司必須改為提交財務報表,並附上管理層責任聲明(SMR)。
此文件必須由公司的主要高階主管(如董事長、總裁或財務長)宣誓簽署,由其對提交內容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
新門檻適用於2025年12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會計年度財務報表。
此豁免不適用於具公共利益的特定實體,如上市公司、投資機構及融資公司,這些實體仍須遵守更嚴格的報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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